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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的创新意义

1999-05-28 来源:光明日报 初玉岗 我有话说

公共财政的概念在我国提出以后,得到了社会多方面的认同,许多人已开始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建设问题。事实上,用公共财政代替财政,有着广泛深刻的创新意义。

首先,公共财政意味着我国财政学整个理论体系的更新。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财政看作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把国家看作是完全凌驾于公众之上的超经济主体,把财政收支看作是国家通过超经济强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这种观念是与大一统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公众的独立自主地位,限制了平等互利的分散决策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因而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不相容的。市场经济崇尚平等、互利、合作和公众的自主决策,不希望存在超经济的强制权。公共财政理论就适合这种要求。它把财政看作是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与收益问题。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要有收入和支出。其收入是公众为公共产品向政府支付的代价,其支出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这样,政府与公众之间并不是纯粹的超经济强制关系,而是类似于市场的平等互利的交换关系。因此,公共财政要求我们在财政学领域进行观念更新,实行从国家分配论向公共产品论的转变。

其次,公共财政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收入应该与公众对其公共产品的支付意愿相适应。建立在国家分配论基础上的传统财政理论,把政府的财政收入看作是国家代表社会对社会总产品进行的扣除。这种理论很难使人们找到所谓“扣除”的合理界限。在多年的实践中,扣除的多少往往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意志。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财政收入既然是公众为政府所提供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代价,那么就不应随意扣除,而应是由公众的支付意愿决定的。一方面,这种意愿取决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实际效用。当政府在国防、安全、秩序、社会稳定和公共福利等方面所提供的效用不断增长时,公众就应该通过纳税等方式使政府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这种意愿取决于公众对公众产品的需求及其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选择偏好。在公共工程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有很大的弹性: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的收入水平较高时,人们为此愿意向政府支付较高的代价;而当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的收入水平较低时,人们就希望为此向政府支付较少的代价。总之,公众对公共产品的支付意愿决定着政府收入的合理标准。

第三,公共财政必然要求在支出方面讲求效益。当财政仅仅被看作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时,人们所关心的仅仅是国民收入的分割问题,其中包括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以及不同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等。至于财政支出的效益问题,人们则很容易予以忽略。因为它与国民收入如何分割的问题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系。公共财政理论把财政支出看作是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这就必然带来其成本与效用和收益的比较问题,进而要求讲究支出效益。公共产品虽然不能进行市场定价,但其效益毕竟是可评估的。通过兼顾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采用机会成本和影子价格等分析工具,借助因素分析、历史比较和横向比较等途径,我们就可以对公共支出的效益情况作出大致判断。低效率的财政支出,说明政府在让公众消费着成本过高的公共产品。而公共财政的性质将排斥这种情况。

第四,公共财政意味着传统财政作用范围的收缩。建立在国家分配论基础上的传统财政学,无法界定财政作用的合理范围。因为它过分强调国家的超经济强制力。大部分企业的利润曾被强制“扣除”,甚至连折旧资金也曾被统收统支。事实证明,这种作法必然削弱企业的活力,不利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公共财政的收支将大体限制在公共产品的范围内。这种财政的收入主要是公众以税赋等形式,为公共产品支付的代价。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将进一步缩小。当税收等收入不足时,国家可以用借债的收入来弥补公共支出的不足。这时,债务可以看作是公众为公共产品预付的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将主要用于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凡是非国有主体能够保证产品有效供给的领域,政府支出将不再介入。凡是能够以收抵支的企事业单位都将与政府支出相分离。

最后,公共财政呼唤公众参与。传统财政理论暗含着一种假设,即国家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当然代表。只有在这种假设的前提下,国家通过超经济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才可能符合公众利益。但是,这种假设的前提实践证明是很难成立的。公共财政理论把政府的收支都看作是围绕公共产品而发生的;政府与公众通过公共产品而形成平等的交换关系。这就需要引进公众的参与和公众的评价。政府必须充分了解公众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选择偏好以及他们愿意支付的公共产品总规模,必须让公众了解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率,以免使之被迫消费那些高成本低效率的公共产品。在财政收支的各种重大决策中,公共财政都要求让公众广泛参与并充分表达其意愿。在财政收支的管理中,公共财政强调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招标制度等公开化的操作方式。概而言之,公共决策和公开化管理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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